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此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还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税收管理秩序。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罪的量刑档次主要依据犯罪数额、犯罪情节以及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一、犯罪数额与量刑档次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量刑首先考虑的是犯罪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犯罪情节与量刑档次
除了犯罪数额外,犯罪情节也是决定量刑档次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行为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从而在相应的量刑档次内从重处罚:
- 行为人曾因骗取出口退税被追究刑事责任,又再次实施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 - 行为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骗取出口退税活动的; - 行为人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特别严重的; - 行为人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的。
三、社会危害程度与量刑档次
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是量刑时需要考量的因素之一。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比如造成了大量企业倒闭、工人失业等,那么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并可能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四、综合考量与量刑建议
在实际案件处理中,法官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包括犯罪数额、犯罪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来决定最终的量刑档次。同时,对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赃、挽回损失等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量刑档次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考量。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全面评估犯罪的具体情况,依法公正裁判,以达到惩罚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