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一种形式,主要针对那些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制造或销售这些伪造的商标标识的行为。这一罪名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还损害了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下面将从构成要件和量刑两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构成要件
1.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于自然人而言,只要达到法定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对于单位而言,则需要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主观要件:行为人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标识作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4. 客观要件:具体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已注册商标的标识。这里的“制造”包括印制、雕刻等直接制作假冒商标标识的行为;“销售”则指无论是直接出售还是通过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均视为销售行为。
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对具体情形进行了细化规定,比如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同时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多个罪名,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涵盖了主体、主观、客体及客观四个方面,而量刑标准则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这提醒企业和个人在从事相关商业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并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