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及其刑事处罚》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知识产权犯罪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它不仅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消费者权益。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处罚。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过失不构成本罪。对于行为人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所处环境、交易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二、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此外,如果行为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时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其刑事处罚根据销售金额数额的大小来确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和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